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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技术、新项目评奖和2020年度新技术、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9-11-29

各业务科室:

我院将于1128日启动2019年度新技术、新项目评奖和2020年度新技术、新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凡参加2019年度评奖的新技术、新项目必须是近两年(20182019)经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开展的项目。

二、以下条件的技术项目不得参与评奖:

1、医院未批准开展的项目;

2、已参加2018年度院新技术、新项目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;

3、已获得学院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;

4、已获得科研立项的项目;

5、未上报20182019年度新技术中期评估报告的项目。

三、参加2019年度新技术、新项目评奖人员须按照新技术材料送审时间安排表(附件1)的时间要求将以下参评材料报医务处初审:

1、所开展项目总结的电子版和打印版一份,要求涵盖项目的先进性、安全性和技术难度等方面内容且要求有相关数据(如开展例数、所开展病例病案号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);

2、新技术、新项目展示的幻灯片;

3、所开展项目的原始病历5份(手术病历的第一术者须是新技术项目的负责人);

4、与开展项目有关且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。

四、拟申报2020年度新技术、新项目的科室和个人,必须填写《新技术、新项目准入申报书》(附件2,可在医院网站下载,一份纸质版,一份电子版)并经科室讨论、科主任签字后按照新技术材料送审时间安排表(附件1)的时间要求报医务处初审。

五、以下条件不允许申报2020年度新技术、新项目:

1、同医院下文批准开展的新技术、新项目重复的技术、项目。

2、未上报20182019年度新技术中期评估报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。

3、如因个人主观原因致使已准入的新技术、新项目开展例数为零,原则上不允许该项目负责人申报。

4、院新技术、新项目为临床应用型新技术、新项目,各申报人应从临床应用型角度出发进行材料准备,未能进行临床应用的科研项目不予申报。

六、本次新技术、新项目申报每病区申报总数不得多于3项,每人申报项目不得多于2项。

七、新技术、新项目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按蚌医一附〔2013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八、2019年度院新技术、新项目评奖和2020年度新技术、新项目申报准入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九、本次新技术、新项目申报材料及参加评奖的评审材料均将送同等级医院专家初审,请申报人认真书写申报书。

医务处

2019.11.28

附件1

新技术材料送审时间安排表

分类

科室

交材料日期

外科系列

胸外科一病区

12.1-12.12

胸外科二病区

心脏外科

骨科

泌尿外科

血管外科

肝胆外科

胃肠外科

小儿外科、普外科四病区

介入科

整形烧伤科

神经外科

妇科

产科

生殖医学中心

口腔科

眼科

耳鼻咽喉头颈外科

内科系列及急诊重症

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

12.13-12.21

心血管科

内分泌科

肾病科

神经内科

消化科

风湿免疫科

血液科

感染性疾病科

老年病科

全科医学科

中医科

皮肤性病科

康复医学科

儿科

急诊外科

急诊内科

重症医学科

肿瘤系列及医技科室

放疗科

12.22-12.29

肿瘤外科

妇瘤科

肿瘤内科

超声医学科

检验科

放射科

核医学科

输血科

病理科

疼痛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