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我院“国庆节”放假期间各项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,经院研究决定,对“国庆节”放假期间各项医疗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“国庆节”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,共7天,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上班。其中9月29日上10月4日(星期五)的班、10月12日上10月7日(星期一)的班。
二、“国庆节”期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日期
科室 |
10.1 |
10.2 |
10.3 |
10.4 |
10.5 |
10.6 |
10.7 |
周二 |
周三 |
周四 |
周五 |
周六 |
周日 |
周一 | |
临床科室 |
病房加强值班,门诊、急诊常规值班 |
常规值班 |
病房加强值班,门诊、急诊常规值班 | ||||
医技科室 |
各医技科室加强值班,满足临床检查需要 |
常规值班 |
各医技科室加强值班,满足临床检查需要 |
三、病房医疗工作由各科室安排一、二、三班值班和科主任值班,各级医务人员保障住院病员的正常诊疗工作,确保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。
四、各临床、医技科室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节日值班表,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节日期间必须安排一名科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,并根据病人情况及时协调门、急诊及病房中的各项医疗工作。
五、各科室负责人节日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,有事外出必须向医务科和分管院长请假。
六、各科室不得安排无执业资格人员和研究生、实习生、进修生单独值班。
七、各科室请将值班表于2019年9月29日前报各业务主管部门。
医 务 处
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