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我院“劳动节”放假期间各项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,经院研究决定,对“劳动节”放假期间各项医疗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“劳动节”5月1日-5月3日放假,共3天。周末(4月25-26日,5月9-10日)正常休息。
二、“劳动节”期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日 期
科 室 |
5月1日 |
5月2日 |
5月3日 | |
周五 |
周六 |
周日 | ||
临 床 科 室 |
病房加强值班,门诊、急诊、 专家门诊常规值班 |
常规值班 | ||
医 技 科 室 |
各医技科室加强值班, 满足临床检查需要 |
常规值班 | ||
三、病房医疗工作由各科室安排一、二、三班值班和科主任值班,各级医务人员保障住院病员的正常诊疗工作,确保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。
四、各科室在假期要严格遵守医院复工复产期间各相关规定,保持对于新冠肺炎的高度警惕,遇突发情况及时处理、上报。
五、各临床、医技科室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节日值班表,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节日期间必须安排一名科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,并根据病人情况及时协调门、急诊及病房中的各项医疗工作。
六、各科室负责人节日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,有事外出必须向医务科和分管院长请假。
七、各科室不得安排无执业资格人员和实习生、进修生单独值班。
八、各科室请将值班表于2020年4月30日中午下班前报各业务主管部门。
医 务 处
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